各相关部门:
近日收到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度民办高校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民办高校按照《广东省民办高等学校年检设施办法》的要求,按时递交相关材料。现将我院年检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本工作由学院办公室统筹负责,党办、人事处、总务处、财务处、学生处、招就办、科研处、保卫处协办。
二、材料报送内容:
1、学院办学情况自评报告;
2、办学基本情况表;
3、学校对照年检指标体系自评打分表;
4、学校对应指标体系三级指标各项自评得分情况说明;
5、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其他需要说明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上述材料报送内容的第1、2、6项由院办负责;第5项由财务处负责;第3、4项由上述各部门一起负责(具体负责内容见附件“广东省民办普通高校年检指标体系表”)
四、各相关部门上报材料内容和时间:
请各相关部门按自己所负责的内容,将自评分数和自评得分情况说明于4月16日前交到院办陈德林处(省教育厅要求20日前上报材料)。
五、请各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此项工作,认真负责完成任务,做好学院年检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 广东省民办高等学校年检设施办法
2. 关于2011年度民办高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3. 广东省民办普通高校年检指标体系表
南华工商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