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公务车货物及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南华采【2024】043号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6.4万元
采购内容:1.公务车采购;2.上牌服务采购。
获取文件方式:无需现场报名,请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报价文件以快递邮寄形式递交,所有报价文件都应于2024年10月22日上午8:00前通过顺丰邮寄送达或直接送到我校(需密封信封报价,封面上备注: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清远校区行政楼412评审室,陈老师 0763-6880562/020-37198547)。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须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并在上述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上述地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供应商在快递报价文件时,须将快递邮寄单号邮件告知2403544095@qq.com。如无法快递送达,请提前电话或qq邮箱联系采购中心。注意: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未发邮件告知找不到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邮件格式如下:
采购项目编号及名称: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公务车货物及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人及手机号: 快递公司及单号: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要求必须全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一)必须是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公务车采购供应商(提供云平台上的截图);
(二)成交供应商需承诺可以在电子卖场完成产品上架(如需新上架),并按询价的车辆成交价格(不含上牌费)完成直接订购,否则取消成交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成交供应商仅获得车辆供应资格,后续需配合采购人完成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购车审批程序后在广东省政府采购平台执行采购程序(需提供供货证明、成交车辆合格证等资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如果因购车申请最终未能获得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通过,则双方同意取消相应车辆供应资格,互不构成违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购车合同后30天内完成车辆上牌交付采购人使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
资产管理与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15日